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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rakesh Climate Conference the First Test to Countries' Commitment to the Paris Agreement
Hong Kong

Marrakesh Climate Conference the First Test to Countries' Commitment to the Paris Agreement

An in-depth review of the key outcomes of COP22 at Marrakesh, including issues relating to adaptation finance, transparency mechanism, loss & damage, and climate migration. Published as the feature article by the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on 10 Dec, 2016 in the "EJ Global" Section.


 

馬拉喀什大會 減排行動剛起步

 

上月於摩洛哥馬拉喀什(Marrakesh)舉行的聯合國氣候大會,恰好碰上舉世注目的美國大選,再加上特朗普爆冷勝選徒添外交變數,令今年的氣候會議氣氛大受影響;這與去年通過《巴黎協議》響遍歡呼聲的情況,形成強烈對比。但事實上,今年的氣候會議的重要性更勝去年:馬拉喀什會議是建立在《巴黎協議》成功之上的「行動大會」,為「限溫攝氏2度」的法定目標建立三年路線圖,首要確保全球氣候應對行動能在2020年《巴黎協議》正式生效、取代《京都議定書》之前步向正軌,否則長遠減排目標將無從說起。

同時,馬拉喀什會議亦聚焦商討在巴黎大會上未有達致共識的議程,例如牽涉發達國承擔的氣候融資與賠償機制。換句話說,這是試探各國是否口講無憑、減排目標是否有名無實的首個考驗。

融資計劃忽略弱國需要

正因如此,要談論是次大會的「成果」未免言之尚早,但部分最具爭議的議程及窮國的部分關鍵訴求,確實在馬拉喀什大會上得到一定的進展。首先在融資方面,各國重申會共同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稱《公約》)下設立的「綠色氣候基金」須在2020前集資1000億美元的目標,並強調推動私營融資比例的重要性。

不過,由於現有的融資計劃過分側重於氣候應對的「緩減」(Mitigation)層面,而非「調適」(Adaptation),遠遠未能關切弱勢窮國的應對需要,不少發展中國家重提《京都議定書》原有的「調適基金」(Adaptation Fund)模式,爭取《巴黎協議》延續同樣的專項融資機制,以協議國家長遠應對氣候影響;這也可以更有效地釐清融資選擇與目標,避免有發達國家重複計算既有的援助貸款額,巧立名目將之當作氣候融資的一部分。目前,發達國對「調適基金」模式尚存異議,各國應允將在明年3月底前就議題延續討論。

其次,巴黎大會於去年決議在2018年展開「對話機制」(Facilitative Dialogue),屆時各個締約國將檢討首輪減排進展,以此推進下一輪的各國自訂減排目標。但這個對話機制具體如何落實尚存疑問,馬拉喀什大會僅僅同意由今年與明年的氣候大會主席諮詢各國意願。這亦牽涉《巴黎協議》另一個重要的「透明度」原則:締約國在落實自己的減排行動期間,會公開多少資訊,容讓外界審視這些行動的實效?要避免《京都議定書》的失敗重演,訂立能有效監察實質行動進展與制約各國承擔的機制不可或缺,但目前相關技術細節尚在初步磋商階段。增加透明度亦意味不少窮國須大大提升政府架構內的監管能力與人才培訓,「全球環境基金」(GEF)為此增設一個新的基金提供協助。

為「高危」國訂賠償機制

第三,部分脆弱小國(包括將臨沒頂的海洋島國)連年爭取的額外賠償與保險機制(Loss & Damage)亦在今次大會上得到部分進展。去年的《巴黎協議》雖新增了一項針對窮國適應氣候變化的條文,又肯定了小島國的特殊處境,但發達國表明無意承擔賠償形式的債務責任。目前,各國同意將在2017年啟動一個針對脆弱小國訴求的5年計劃,以助各國商討針對性的議程,包括設立賠償與保險機制的可能性、氣候遷徙、原住民文化等棘手問題。

在明年氣候大會於《公約》總部德國波昂市(Bonn)舉行之前,外界可以觀望各國須在2017年第一季度內須上呈的進度報告與調適行動計劃,由此一探各國的減排政策方向與實質承擔。

外界一直擔憂特朗普就任美國總統後,會將美國過往的減排往績推倒重來;因此,馬拉喀什大會在此時重申國際社會的減排承擔、強調全球減排大勢與技術創新不為一國意志所移,是相當重要的訊息。其中一個可期進展,是馬拉喀什大會上成立的「2050年減排路徑平台」(2050 Pathways Platform),該平台目前已有22個國家、15個城市與近200個商業機構參與。

減排責任 全球共同使命

此外,伴隨美國大選而來的暗湧,也造就了中國的減排領導地位,這也許是發展中國家角色不再受「區別責任」原則限制的明證之一。各國不論貧富,都湧現減排創新的經濟轉型綱領。最值得一提的,是48個「易受氣候影響脆弱國家」(Climate Vulnerable Forum)在大會上宣布將在2020年前提升各國氣候承擔,盡力提早實現100%的再生能源供電目標,對發達國來說,如此自強團結的先行姿態,不無道德感召的色彩。亦有非洲國家決意擺脫對發達國援助的依賴,成立「非洲再生能源計劃」(Africa Renewable Energy Initiative)以吸引基建投資。

最近「石油出口國組織」(OPEC)在8年來首次達成減產協議,重新令油價上漲近9%,這有多大程度會影響再生能源的發展優勢?擴建核電會否再掀民間爭議?新興的「碳封存」技術又會否是暫緩暖化的答案?在馬拉喀什大會以外,這些關乎低碳技術發展的議題,將是另一個評斷全球減排實效的重要方向。

周澄_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全球能源與氣候政策碩士